國家基地(land)申報通知!第五批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進行時(hour)

時(hour)間:
2022-04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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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天堂

近日,爲(for)落實《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(want)》《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(want)》和(and)《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》,加快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,着力打造文化科技創新和(and)産業發展的(of)核心載體,按照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國科發高〔2018〕72号)相關要(want)求,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工作(do)有關事項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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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辦公廳、中央宣傳部辦公廳關于(At)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工作(do)的(of)通知

國科辦高〔2022〕29号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科技廳(委、局)、黨委宣傳部,新疆生(born)産建設兵團科技局、黨委宣傳部:

爲(for)落實《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(want)》《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(want)》和(and)《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》,加快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,着力打造文化科技創新和(and)産業發展的(of)核心載體,按照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認定管理辦法(試行)》(國科發高〔2018〕72号)相關要(want)求,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工作(do)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
一(one)、申報類别

本次申報基地(land)分爲(for)兩類:一(one)類是(yes)集聚類基地(land),指依托國家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、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,以(by)及相關部門認定的(of)國家文化類園區等,具有明确邊界範圍和(and)專業管理機構,能夠聚集一(one)批文化科技融合相關要(want)素和(and)企業,并爲(for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提供相應基礎設施保障和(and)公共服務的(of)特定區域。一(one)類是(yes)單體類基地(land),指在(exist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領域取得突出(out)成績、在(exist)本領域處于(At)領先地(land)位且具有先導性和(and)示範性優勢的(of)企業(或事業)單位。

本次申報重點領域和(and)方向:文化旅遊、新聞出(out)版、電影、廣播電視、網絡文化等。

二、申報條件

(一(one))申請集聚類基地(land)應具備以(by)下條件:

1. 目标明确。基地(land)應有明确的(of)發展定位、目标和(and)規劃,對解決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“最後一(one)公裏”或補短闆具有一(one)定的(of)探索性,且在(exist)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的(of)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(use)、技術标準制定、技術轉移、産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(exist)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内具有代表性和(and)示範性。

2. 示範性強。基地(land)内文化科技企業數量達到(arrive)一(one)定規模,年度營業收入總額不(No)低于(At)10億元,其中爲(for)文化行業提供技術服務所取得的(of)營業收入占比不(No)低于(At)20%的(of)企業數量達到(arrive)10家以(by)上。

3. 管理規範。基地(land)具有明确的(of)邊界範圍,有專業化管理及運營機構,并設有專職部門和(and)專職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負責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等工作(do)。

4. 配套完善。基地(land)應搭建完善的(of)專業公共服務平台,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産業基金,能爲(for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領域各類機構提供創業孵化、融資推介、信息交流、人(people)才培養、市場推廣、管理咨詢、知識産權保護等多方面的(of)服務。

(二)申請單體類基地(land)應具備以(by)下條件:

1. 特色鮮明。在(exist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業績突出(out),新技術産業化推廣應用(use)成效明顯且具有帶動示範性,采用(use)新技術改造提升文化服務水平效果明顯且在(exist)本行業産生(born)一(one)定影響力。

2. 主業突出(out)。主營業務應圍繞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且主營業務收入居于(At)行業領先地(land)位,科技企業爲(for)文化行業提供科技支撐的(of)相關産品收入總和(and)占總收入的(of)50%以(by)上,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(use)新技術開發文化服務新業态或新業務占其業務種類或數量的(of)10%以(by)上。

3. 創新能力強。研究開發以(by)及購買技術服務的(of)費用(use)之和(and)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(of)比例達到(arrive)3%以(by)上,擁有專利、商标、著作(do)權等自主知識産權數量居于(At)行業領先水平,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達3項以(by)上且被10家以(by)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(use),具有本科以(by)上學曆的(of)人(people)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(of)50%以(by)上。

4. 管理規範。設有專職部門和(and)專職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負責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等工作(do)。

三、申報要(want)求

(一(one))申報方式。

采取紙質申請文件申報的(of)方式。請各申報基地(land)在(exist)科技部官網(http://www.most.gov.cn/)下載相關文件并填寫。

(二)申報材料。

1. 申報集聚類基地(land)需提供以(by)下材料:

(1)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表(集聚類)》(見附件1)。

(2)《基地(land)入駐企業情況表》(見附件2)。

(3)《2019—2021年基地(land)特色園區情況表》(見附件3)。

(4)申報書(包括基地(land)區域邊界範圍圖、空間布局和(and)産業集聚特色、技術研發集成應用(use)情況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升級情況、新興文化業态的(of)培育情況、新技術産業化推廣應用(use)成效、基地(land)特色産業園區建設及發展情況、基地(land)領軍企業及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品牌發展情況、基地(land)對當地(land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所産生(born)的(of)推動作(do)用(use)情況、配套公共服務情況、政府專項資金支持和(and)政策支持情況、專業化的(of)文化科技孵化平台建設情況、管理機構情況及管理制度等)。

(5)基地(land)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(包括發展定位、主要(want)目标、重點任務、具體舉措、預期效益、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展情況以(by)及相應的(of)年度推進計劃等)。

(6)基地(land)近3年來(Come)(成立不(No)足3年的(of)自成立之日起)所獲國家級和(and)省級獎勵、榮譽和(and)扶持情況。

2. 申報單體類基地(land)需提供以(by)下材料:

(1)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表(單體類)》(見附件4)。

(2)申報書(包括發展曆程、主要(want)産品和(and)服務介紹、管理制度和(and)組織架構、技術研發集成應用(use)情況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升級情況、新興文化業态的(of)培育情況、新技術産業化推廣應用(use)成效、基地(land)對當地(land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所産生(born)的(of)推動作(do)用(use)情況等)。 

(3)基地(land)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(包括發展定位、主要(want)目标、重點任務、具體舉措、預期效益、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展情況以(by)及相應的(of)年度推進計劃等)。

(4)基地(land)近3年來(Come)(成立不(No)足3年的(of)自成立之日起)所獲國家級和(and)省級獎勵、榮譽和(and)扶持情況。

(5)基地(land)爲(for)企業的(of),應提供以(by)下材料: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的(of)複印件,如企業登記模式爲(for)三證合一(one),則僅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;最近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(of)年度财務報表;開戶銀行開具的(of)企業信用(use)狀況的(of)資信證明;稅務部門提供的(of)上一(one)年度完稅證明。

(6)基地(land)爲(for)事業單位的(of),應提供以(by)下材料:事業單位法人(people)證書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的(of)複印件,如事業單位登記模式爲(for)三證合一(one),則僅提交統一(one)社會信用(use)代碼證;最近2年的(of)年度财務報告。

有關申報材料如爲(for)複印件,請加蓋申報單位公章,并将原件提交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核驗。需同時(hour)報送所有申報材料的(of)電子版光盤。

(三)申報程序。

1. 組織申報。

由基地(land)所在(exist)地(land)政府牽頭成立基地(land)建設(管理)領導小組及管理辦公室,負責組織集聚類基地(land)和(and)單體類基地(land)進行申報,并将申報材料統一(one)報送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。

2. 申報推薦。

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黨委宣傳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,經征求網信、文旅、廣電等相關部門意見後,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(and)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出(out)具推薦函,并填寫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彙總表》(見附件5),與申報材料一(one)并報送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管理辦公室。

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創新服務聯盟具備單體類基地(land)推薦資格,參照上述程序進行推薦。

3. 組織評審。

(1)合規性審核: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管理辦公室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;

(2)專家函評: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管理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通過合規性審核的(of)基地(land)進行函評;

(3)會議答辯: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管理辦公室根據函評結果,組織基地(land)負責人(people)進行會議答辯;

(4)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根據會議答辯結果,确定拟調研實勘的(of)基地(land)名單。

4. 調研實勘。

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組織專家對通過評審答辯的(of)基地(land)開展調研實勘。

5. 确定資格。

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根據實地(land)調研結果,結合國家戰略布局,綜合考慮區域、結構、代表性等因素,确定拟認定基地(land)建議名單并進行公示後,予以(by)正式發布。

(四)報送數量。

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(and)黨委宣傳部門推薦的(of)基地(land)總數不(No)超過3家,其中集聚類基地(land)不(No)超過1家。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創新服務聯盟推薦的(of)單體類基地(land)總數不(No)超過5家。

(五)申報時(hour)間。

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(and)黨委宣傳部門、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創新服務聯盟請于(At)5月10日前将申報材料(一(one)式2份及電子版光盤)報送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管理辦公室(科技部高新司)。

四、聯系方式

(一(one))科技部高新司

聯 系 人(people):劉欣

聯系電話:010-58881587、010-58881565

地(land)    址:北京市西城區文興東街1号國誼賓館

(二)中央宣傳部文改辦

聯 系 人(people):吳堃

聯系電話:010-83083870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1. 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表(集聚類).doc

2. 基地(land)入駐企業情況表.doc

3. 2019—2021年基地(land)特色園區情況表.doc

4. 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表(單體類).doc

5. 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申報彙總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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