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杭州市會展業發展扶持政策實施意見》政策解讀

時(hour)間:
2022-05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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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天堂

爲(for)促進杭州會展業高質量發展,更好地(land)發揮财政資金的(of)導向和(and)激勵作(do)用(use),根據《杭州市會展業促進條例》及《杭州市級财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等相關規定,結合我(I)市會展業實際,市商務局會同市财政局制定了(Got it)《杭州市會展業發展扶持政策實施意見》(以(by)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,爲(for)便于(At)更好地(land)知曉、理解相關内容,現作(do)如下解讀:

01

出(out)台背景

近年來(Come),杭州市會展業積極發揮城市地(land)位優勢、産業優勢和(and)營商環境優勢,堅持國際化、市場化、專業化、品牌化、智慧化、生(born)态化方向,助力國際會議目的(of)地(land)城市、會展之都、賽事之城建設,會展經濟規模和(and)綜合效益顯著增長。

02

主要(want)内容

《實施意見》共五章22條。第一(one)條明确了(Got it)制定的(of)上行條款。第二條明确了(Got it)扶持資金的(of)定義。第三條明确了(Got it)扶持資金的(of)使用(use)原則。第四條明确了(Got it)扶持資金的(of)使用(use)範圍。第五條明确了(Got it)扶持對象。第六條明确了(Got it)國際會議扶持标準。第七條明确了(Got it)社會組織、機構或企業舉辦的(of)會議扶持标準。第八條明确了(Got it)市場化貿易類和(and)消費類展覽項目的(of)扶持标準。第九條明确了(Got it)國際化展覽項目的(of)扶持标準。第十條明确了(Got it)培育扶持期。第十一(one)條明确了(Got it)“一(one)事一(one)議”項目。第十二至十四條明确了(Got it)納入國際大(big)會及會議協會(ICCA)、國際協會聯盟(UIA)統計範圍,引進或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(UFI)認證的(of)展覽項目的(of)扶持标準。第十五至十六條明确了(Got it)申請和(and)撥付流程。第十七條明确了(Got it)同一(one)會展項目舉辦單位超過一(one)家的(of)申請單位如何确定。第十八至二十二條明确了(Got it)監督管理和(and)績效評價内容。

03

主要(want)條款

國際會議的(of)扶持(第六條)

應滿足的(of)條件:1.參會人(people)數100人(people)以(by)上;2.境外參會代表不(No)少于(At)五個(indivual)國家或地(land)區;3.注冊國際代表不(No)少于(At)參會人(people)數20%的(of)國際會議。

扶持标準:給予每位注冊參會國際代表每天100元(人(people)民币,下同)的(of)扶持。每屆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

社會組織、企業、機構舉辦會議的(of)扶持(第七條)

應滿足的(of)條件:1.國家級、全國性學會、協會等社會組組織,或者中央直屬企業,或者世界500強企業、國内民營經濟前百強企業(上年度排名),三者滿足一(one)條即可;2.參會人(people)數1000人(people)(含)以(by)上;3.實際會期3個(indivual)半天或在(exist)杭住宿1天以(by)上的(of)會議。

上年度排名:世界500強企業排名參照上年度《财富》雜志、《福布斯》、《商業周刊》和(and)《金融時(hour)報》評選結果,國内民營經濟前百強企業參照上年度全國工商聯評選結果。

扶持标準:一(one)次性給予舉辦單位10萬元的(of)扶持。參會人(people)數1000人(people)以(by)上的(of),人(people)數每增加10%,扶持标準相應增加10%,每屆不(No)超過50萬元。

展覽項目的(of)扶持(第八條)

應滿足的(of)條件:在(exist)本市專業展館舉辦、符合本市會展産業指導目錄、展期不(No)少于(At)三天、室内展覽面積不(No)少于(At)8000平方米的(of)市場化貿易類和(and)消費類展覽項目(不(No)包括各類成就展、人(people)才交流會、圖片展等)。

主要(want)變化:新增了(Got it)消費類展覽項目。删除了(Got it)《管理辦法》中“外地(land)企業來(Come)杭舉辦的(of)國際展覽業協會(UFI)認證的(of)品牌展覽項目或40000平方米(含)以(by)上”的(of)要(want)求。

扶持标準:按項目展覽面積規模給予扶持:

1、8000平方米(含)-20000平方米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不(No)超過20萬元扶持;

2、20000平方米(含)-40000平方米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不(No)超過30萬元扶持;

3、40000平方米(含)-80000平方米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不(No)超過60萬元扶持;

4、超過80000平方米(含)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不(No)超過100萬元扶持。

國際化展覽項目的(of)扶持(第九條)

應滿足的(of)條件:境外展商不(No)少于(At)5個(indivual)國家或地(land)區、國際展位(面積)20%以(by)上的(of)國際化展覽項目。

扶持标準:在(exist)第八條規定的(of)基礎上增加10%,總金額不(No)超過110萬元。

培育扶持期(第十條)

主要(want)變化:考慮到(arrive)推進市場化運作(do),采用(use)統一(one)退坡機制。将《管理辦法》中“每個(indivual)展覽項目扶持不(No)超過三年(屆),第二年(屆)至第三年(屆)分别按照項目舉辦當年扶持金額的(of)100%、80%給予扶持”,修訂爲(for)“每個(indivual)展覽項目根據綜合評估情況,扶持培育期不(No)超過三年(屆),對于(At)第二年(屆)至第三年(屆)分别按照項目舉辦當年标準的(of)75%、50%給予扶持”。

納入國際協會統計、引進或獲得國際協會認證項目的(of)扶持(第十二至十四條)

扶持标準:在(exist)本市舉辦納入國際大(big)會及會議協會(ICCA)、國際協會聯盟(UIA)統計範圍的(of)會議,一(one)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。引進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(UFI)認證的(of)展覽項目來(Come)本市舉辦,一(one)次性給予15萬元扶持。在(exist)本市舉辦的(of)展覽項目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(UFI)認證的(of),一(one)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。

資金申請和(and)撥付流程(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)

1.申請。符合第六條、第七條、第八條、第九條、第十條規定的(of),應于(At)項目舉辦前30天通過市商務局官方網站向市商務局備案;在(exist)項目舉辦前15天提出(out)正式申請;在(exist)項目結束後30天内,提交申請扶持資金相關書面材料。同一(one)主體在(exist)一(one)年中多次舉辦同一(one)題材會展項目,隻能就其中一(one)項會展活動提出(out)扶持資金申請。同期舉辦的(of)同一(one)個(indivual)會展項目,其中包含展覽、會議(論壇)和(and)活動内容的(of),原則上隻能就其中一(one)項内容提出(out)扶持資金申請。

符合第十一(one)條、第十二條、第十三條、第十四條規定的(of),于(At)每年9月底前向市商務局提出(out)申請并提交書面佐證材料;9月份以(by)後可在(exist)翌年提出(out)申請。

2.部門評審。市商務局組織專家評審,并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後,提出(out)審查意見。

3.事前公示。将審查結果在(exist)市商務局官方網站公示。

4.資金下達。市财政局根據市商務局提供的(of)經公示無異議的(of)扶持資金分配函,會同市商務局正式行文下達扶持資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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