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部門印發促進文化科技融合指導意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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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8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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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部網站

科技部等六部門印發《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》的(of)通知

國科發高〔2019〕280号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科技廳(委、局)、黨委宣傳部、網信辦、财政廳(局)、文化和(and)旅遊廳(局)、廣播電視局,新疆生(born)産建設兵團科技局、黨委宣傳部、網信辦、财政局、文化體育新聞出(out)版廣電局:
        爲(for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,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創新能力,轉變文化發展方式,推動文化事業和(and)文化産業更好更快發展,更好滿足人(people)民精神文化生(born)活新期待,增強人(people)民群衆的(of)獲得感和(and)幸福感,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、中央網信辦、财政部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播電視總局共同研究制定了(Got it)《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》。現印發給你們(them)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技部    中央宣傳部    中央網信辦
          财政部   文化和(and)旅遊部  廣播電視總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8月13日
 

(此件主動公開)


附件

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


  黨的(of)十八大(big)以(by)來(Come),以(by)習近平同志爲(for)核心的(of)黨中央高度重視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工作(do),對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如何應對新一(one)輪科技革命作(do)出(out)了(Got it)一(one)系列戰略部署,特别是(yes)對全媒體時(hour)代的(of)媒體融合發展提出(out)了(Got it)明确要(want)求。目前,國家對網絡強國建設作(do)出(out)總體部署,對數字經濟發展提出(out)明确要(want)求,有關互聯網發展及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建設正在(exist)積極有序推進。同時(hour)要(want)看到(arrive),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仍面臨許多新的(of)挑戰,科技對文化建設支撐作(do)用(use)的(of)潛力還沒有充分釋放,相關部門和(and)地(land)方對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的(of)重要(want)性和(and)緊迫性的(of)認識尚需進一(one)步提高,現就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,提出(out)以(by)下指導意見。
  一(one)、總體要(want)求
  (一(one))指導思想。
  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(of)十九大(big)和(and)十九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創新大(big)會、全國宣傳思想工作(do)會議精神,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,不(No)斷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态的(of)凝聚力和(and)引領力,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,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創新能力,轉變文化發展方式,推動文化事業和(and)文化産業更好更快發展,更好滿足人(people)民精神文化生(born)活新期待,增強人(people)民群衆的(of)獲得感和(and)幸福感。
  (二)基本原則。
  面向文化建設重大(big)需求,把握文化科技發展趨勢,瞄準國際科技前沿,選準主攻方向和(and)突破口,打通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的(of)“最後一(one)公裏”,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,創造更多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性成果,爲(for)高質量文化供給提供強有力的(of)支撐。
  堅持需求導向。以(by)滿足人(people)民對美好生(born)活向往的(of)精神文化需求爲(for)導向,用(use)先進科技手段,助推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(and)需求側服務模式創新。
  堅持問題導向。找準文化和(and)科技兩種思維、缺乏交融的(of)軟肋,補齊文化發展缺少核心技術支撐的(of)短闆,以(by)體系化思維攻克關鍵核心技術和(and)系統集成技術。
  堅持統籌融合。統籌政府和(and)市場作(do)用(use),統籌基礎研究與應用(use)技術研究,統籌應用(use)示範與成果推廣,引領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。
  (三)主要(want)目标。
  到(arrive)2025年,基本形成覆蓋重點領域和(and)關鍵環節的(of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體系,實現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。按照國家科技創新基地(land)優化整合總體部署,建成若幹目标明确、重點突出(out)、協同攻關的(of)文化科技領域國家科技創新基地(land),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鮮明、示範性強、管理規範、配套完善的(of)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,200家左右擁有知名品牌、引領行業發展、競争力強的(of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領軍企業,使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爲(for)文化高質量發展的(of)重要(want)引擎。
  二、重點任務
  (一(one))加強文化共性關鍵技術研發。
  加強智能科學、體驗科學等基礎研究,開展語言及視聽認知表達、跨媒體内容識别與分析、情感分析等智能基礎理論與方法研究,開展人(people)機交互、混合現實等關鍵技術開發,推動類人(people)視覺、聽覺、語言、思維等智能技術在(exist)文化領域的(of)創新應用(use)。
  加強文化創作(do)、生(born)産、傳播和(and)消費等環節共性關鍵技術研究,開展文化資源分類與标識、數字化采集與管理、多媒體内容知識化加工處理、VR/AR虛拟制作(do)、基于(At)數據智能的(of)自适配生(born)産、智能創作(do)等文化生(born)産技術研發;開展文化産品多渠道發布、多網絡分發、多終端呈現等文化傳播技術研發;開展文化産品價值評估與版權交易、基于(At)大(big)數據的(of)個(indivual)性化推薦、文化産品與服務質量評測等文化服務技術研發;開展文化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(use)、知識産權保護與侵權追蹤、輿情分析與内容安全監管、文化藝術品鑒定等文化管理技術研發。
  以(by)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爲(for)技術基點,重點突破新聞出(out)版、廣播影視、文化藝術、創意設計、文物保護利用(use)、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發展、文化旅遊等領域系統集成應用(use)技術,開發内容可視化呈現、互動化傳播、沉浸化體驗技術應用(use)系統平台與産品,優化文化數據提取、存儲、利用(use)技術,發展适用(use)于(At)文化遺産保護和(and)傳承的(of)數字化技術和(and)新材料、新工藝。
  (二)完善文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。
  構建以(by)企業爲(for)主體、市場爲(for)導向、産學研相結合的(of)文化科技創新體系。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作(do)爲(for)文化科技創新和(and)産業發展的(of)核心載體,鼓勵各基地(land)強化服務行業意識和(and)公共服務平台建設,結合區域特色進行差異化發展,形成以(by)龍頭骨幹企業爲(for)支點、大(big)中小企業緊密配合的(of)發展模式,充分發揮示範企業在(exist)模式創新和(and)融合發展中的(of)帶動作(do)用(use),打造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示範區、政策體系和(and)管理機制先行先試的(of)試驗田、文化科技産業創新發展的(of)先鋒隊。鼓勵不(No)同區域根據其文化、科技資源禀賦和(and)經濟社會發展水平,構建各具特色的(of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區域創新發展格局。
  探索建立高效協同的(of)創新體系,培育産學研結合、上中下遊銜接、大(big)中小企業協同的(of)創新格局。依托企業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建設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領域的(of)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創新基地(land)。建立文化科技重大(big)科研任務形成機制,從基礎研究到(arrive)關鍵技術研發、集成應用(use)等創新鏈一(one)體化設計。明确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社會組織等各類創新主體功能定位,構建開放高效的(of)創新網絡。
  (三)加快文化科技成果産業化推廣。
  以(by)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爲(for)抓手,疏通應用(use)基礎研究和(and)産業化連接的(of)快車道,打通關卡,促進創新鏈和(and)産業鏈精準對接,破解實現技術突破、産品制造、市場模式、産業發展“一(one)條龍”轉化的(of)瓶頸,加快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果從樣品到(arrive)産品再到(arrive)商品的(of)轉化。
  完善全國文化技術交易市場體系,定期開展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果展覽交易,打造交流對接平台,破解信息不(No)對稱難題。鼓勵科研院所和(and)高校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(and)職業化技術轉移人(people)才隊伍,暢通技術轉移通道。
  加強中試基地(land)建設,以(by)技術示範帶動成果轉化。培育和(and)發展面向社會從事文化科技咨詢、技術評估、技術轉移、成果轉化的(of)文化科技服務,有效降低文化科技創新風險,加速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果産業化。
  (四)加強文化大(big)數據體系建設。
  貫徹國家大(big)數據戰略,加強頂層設計,加快國家文化大(big)數據體系建設。依托現有工作(do)基礎,對全國公共文化機構、高等科研機構和(and)文化生(born)産機構各類藏品數據,分門别類标注中華民族文化基因,把非物質文化遺産記錄成果中蘊含的(of)優秀傳統文化的(of)精神标識提煉出(out)來(Come),建設物理分散、邏輯集中、政企互通、事企互聯、數據共享、安全可信的(of)文化大(big)數據體系。
  構建文化大(big)數據應用(use)生(born)态體系,加強文化大(big)數據公共服務支撐。面向社會開放文化大(big)數據,鼓勵公民、法人(people)和(and)其他(he)組織依法開發利用(use),将中華文化元素和(and)标識融入内容創作(do)生(born)産、創意設計以(by)及國土空間規劃、生(born)态文明建設、制造強國建設、網絡強國建設和(and)數字中國建設,讓文化遺産“活起來(Come)”。
  加快文化數據采集、存儲、清洗、分析發掘、可視化、标準化、版權保護、安全與隐私保護等領域關鍵技術攻關。加強文化數據在(exist)采集、存儲、應用(use)和(and)開放等環節的(of)安全保護,加強文化數據在(exist)公開共享等環節的(of)安全評估與保護,強化對妥善處理重大(big)突發文化事件的(of)數據支持。
  (五)推動媒體融合向縱深發展。
  加快黨報黨刊、通訊社、電台電視台等網絡化改造和(and)技術升級,建設“内容+平台+終端”的(of)新型新聞内容生(born)産和(and)傳播體系,運用(use)信息革命成果,堅持一(one)體化發展方向,通過流程優化、平台再造,實現各種媒介資源、生(born)産要(want)素有效整合,促進新聞信息、技術應用(use)、平台終端、管理手段共融互通,推動媒體深度融合。
  探索将人(people)工智能運用(use)于(At)新聞采集、生(born)産、分發、接收、反饋中,全面提高輿論引導能力,讓個(indivual)性化定制、精準化生(born)産、智能化推送服務于(At)正面宣傳。加快高質量廣播電視内容供給,推動超高清内容制作(do)、交易、版權保護全鏈條體系建設。推動跨媒體内容制作(do)與呈現,利用(use)VR/AR技術實現内容傳播精細化與沉浸化。研究雲平台技術,開發分布式雲架構,支持融媒體中心建設,創新新聞宣傳新業務,打造服務社會、服務用(use)戶新業态。
  (六)促進内容生(born)産和(and)傳播手段現代化。
  利用(use)物聯網、雲計算、大(big)數據、人(people)工智能等新技術對公共文化服務和(and)文化産業進行全方位、全鏈條的(of)改造,推動文化數字化成果走向網絡化、智能化。創新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模式,重點研發智慧型呈現技術,開發數字化文化産品,充分發揮公共文化機構的(of)研究、展示和(and)教育功能。加快文化服務業智能化升級,支持智能技術和(and)創新服務在(exist)出(out)版發行、廣播影視、演藝娛樂、印刷複制、廣告服務、會展服務等傳統文化産業中的(of)應用(use),實現服務模式和(and)業态創新。
  推動人(people)工智能技術在(exist)文化領域的(of)深度應用(use)和(and)創新發展,在(exist)文化領域建設人(people)工智能公共服務平台,建立“智能+文化”開源技術開發社區,鼓勵雙向交流、合作(do)開發、共同體驗和(and)社會評測,強化文化領域新一(one)代人(people)工智能技術的(of)有效供給。
  (七)提升文化裝備技術水平。
  瞄準文化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産品與裝備,攻克一(one)批關鍵瓶頸技術,實現文化領域重要(want)軟件系統和(and)重大(big)裝備自主研發和(and)安全可控,提升文化裝備制造水平。完善文化大(big)數據基礎設施和(and)應用(use)設施的(of)裝備配備,加快文化裝備關鍵技術、重要(want)工藝、應用(use)模式等方面的(of)标準規範制定與推廣。
  加強智能化的(of)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、數字化采集、文化體驗、公共文化服務和(and)休閑娛樂等專用(use)裝備研制。加強激光放映、虛拟現實、光學捕捉、影視攝錄、高清制播、圖像編輯等高端文化裝備自主研發及産業化。加強舞台演藝和(and)觀演互動、影視制作(do)和(and)演播等高端軟件産品和(and)裝備自主研發及産業化。加快廣播電視網絡升級和(and)智能化建設,支持内容制作(do)、傳輸和(and)使用(use)的(of)相關設備、軟件和(and)系統的(of)自主研發及産業化。
  開展綠色印刷、數字印刷、納米印刷、按需印刷、智能印刷等技術、裝備和(and)材料研發與應用(use),加大(big)印刷技術在(exist)微電子領域的(of)應用(use)研究,完善印刷業協同創新服務平台。加快物聯網、現代物流等技術、産品與裝備在(exist)新聞出(out)版領域的(of)集成應用(use),構建新聞出(out)版業現代供應鏈體系。
  (八)強化文化技術标準研制與推廣。
  實施标準化戰略,完善文化技術标準化體系,強化标準研制與推廣,推進技術專利化、産業标準化,完善産業評估體系建設,以(by)标準助力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。
  鼓勵我(I)國企業和(and)社團參與國際标準研制,推動我(I)國優勢技術與标準成爲(for)國際标準。利用(use)“一(one)帶一(one)路”倡議相關政策,推動以(by)标準爲(for)基礎的(of)文化科技創新成果“走出(out)去”,加快文化技術标準推廣。
  三、保障措施
  (一(one))加強組織領導。
  完善國家層面的(of)組織領導機制。完善以(by)科技部、中央宣傳部牽頭,中央網信辦、财政部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等部門參與的(of)工作(do)機制,指導和(and)推動全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工作(do)。
  建立地(land)方層面的(of)協調推進機制。有條件的(of)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、副省級城市、省會城市和(and)文化資源富集地(land)區的(of)市、縣,可建立本地(land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工作(do)協調推進機制,強化文化、科技、經濟等部門協同,定期溝通協調,推動本地(land)區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工作(do)。
  (二)加強政策引導。
  地(land)方有關部門根據本指導意見制定出(out)台推動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政策措施。鼓勵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方先行先試,探索制定推動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新舉措。
  将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技術研發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,部署一(one)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(of)重大(big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項目和(and)工程,加大(big)對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重大(big)共性關鍵技術和(and)産品研發的(of)持續支持力度,聚焦目标、突出(out)重點,形成梯次接續的(of)系統布局。
  中央财政和(and)地(land)方财政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相關工作(do)給予必要(want)的(of)支持。鼓勵地(land)方政府科學規劃建設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基礎設施和(and)公共服務平台,爲(for)文化科技企業提供生(born)産經營場地(land)和(and)培訓輔導、信息咨詢、金融、知識産權等服務。
  鼓勵文化科技企業、金融機構和(and)社會資本共同出(out)資,依法依規設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産業投資類基金,發揮其撬動成果轉化、中小企業創新、新興産業培育等作(do)用(use)。鼓勵并支持具備條件的(of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項目開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(do)(PPP),促進文化科技項目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(of)協同雙赢。鼓勵并支持金融機構以(by)及相關中介服務機構開發針對文化科技企業的(of)投融資産品、風險控制技術、數據庫等,推動文化科技金融工具的(of)創新發展。
  (三)深化開放合作(do)。
  加快建立開放合作(do)平台,支持開展國際技術交流、探索技術合作(do)模式,以(by)技術、标準、産品、品牌、知識産權、差異化服務等優勢和(and)特點參與國際競争。鼓勵有實力的(of)企業通過項目合作(do)、海外并購、聯合經營、設立分支機構等方式開拓海外市場,講好中國故事,推動打造一(one)批反映當代中國、面向國際市場的(of)優秀數字文化産品及服務。
  (四)加強智庫建設和(and)人(people)才培養。
  建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決策咨詢機制,研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現狀、趨勢,研判世界文化科技新方向,定期報告國内外文化科技創新動态,提供準确、前瞻、及時(hour)的(of)政策建議。
  加快建設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領軍人(people)才和(and)高技能人(people)才隊伍,加快複合型、創新型、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(people)才的(of)培養,鼓勵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和(and)企業與高等院校、科研機構共建人(people)才培養基地(land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