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部門聯合發文加強論壇活動規範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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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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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旅之聲

近日,中央宣傳部、中央網信辦、中央外辦、外交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國資委、市場監管總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(At)進一(one)步加強論壇活動規範管理的(of)通知》,對各類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(包括論壇、峰會、年會以(by)及其他(he)具有論壇性質的(of)會議活動)提出(out)10條工作(do)要(want)求。

《通知》要(want)求,舉辦論壇活動必須堅持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(and)政策規定,确保正确政治方向、價值取向和(and)輿論導向。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各類社會主體,應經依法登記、具有合法身份。未經合法登記的(of)企業及社會組織或無實際承辦主體不(No)得面向社會公開舉辦論壇活動。論壇活動名稱應準确、規範、名實相符,不(No)得随意冠以(by)“中國”“中華”“全國”“國際”“世界”“峰會”“高端”“高峰”“巅峰”等字樣。論壇活動主題設置不(No)得超出(out)主辦單位職責範圍,設立分論壇、子論壇、平行論壇應緊緊圍繞主論壇活動主題。

《通知》強調,一(one)方面嚴厲打擊論壇活動中的(of)各類違法違規行爲(for),重點打擊未經合法登記的(of)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、“山寨”論壇活動、以(by)論壇活動名義進行詐騙斂财等違法違規行爲(for),明确各監管部門職責,形成長效打擊機制;另一(one)方面鼓勵支持合法合規論壇活動開展,通過加強宣傳推介、提供業務指導、給予表揚獎勵等方式,打造一(one)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(of)品牌論壇活動。

《通知》對社會組織、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舉辦論壇活動提出(out)了(Got it)具體要(want)求,并進一(one)步明确了(Got it)主管主辦責任及屬地(land)管理、行業管理職責。《通知》對論壇活動的(of)場地(land)提供主體和(and)宣傳推廣平台提出(out)了(Got it)把關要(want)求,同時(hour)強調要(want)加強信用(use)管理和(and)社會監督,将違法違規舉辦論壇活動、造成不(No)良社會影響的(of)主體納入信用(use)管理範疇,予以(by)重點監管,鼓勵社會各界投訴舉報和(and)依法維權。

今年3月以(by)來(Come),中央宣傳部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等部門聯合部署在(exist)全國範圍内開展論壇活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(do),各地(land)區各部門認真落實、積極配合,打擊了(Got it)一(one)批違法違規行爲(for),論壇活動亂象得到(arrive)有效遏制。此次印發《通知》旨在(exist)鞏固清理整治成果,持續打擊整治違法違規行爲(for),進一(one)步規範管理,不(No)斷提升質量,充分發揮論壇活動在(exist)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的(of)積極作(do)用(use)。

關于(At)進一(one)步加強論壇活動規範管理的(of)通知
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文化和(and)旅遊廳(局)、黨委宣傳部、黨委網信辦、外辦、教育廳(教委)、公安廳(局)、民政廳(局)、國資委、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:

近年來(Come),論壇活動在(exist)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(and)思想文化交流等方面發揮了(Got it)重要(want)作(do)用(use),但同時(hour)也存在(exist)一(one)些假冒官方機構、正規組織舉辦“山寨”論壇活動,違規開展評比達标表彰活動,違規收費借機斂财,随意冠以(by)高規格名号,主題交叉重複、内容空泛等問題,造成了(Got it)經濟社會資源的(of)浪費,擾亂了(Got it)市場秩序,損害了(Got it)人(people)民群衆合法利益。爲(for)進一(one)步打擊整治違法違規行爲(for),規範論壇活動管理,現就各類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(包括論壇、峰會、年會以(by)及其他(he)具有論壇性質的(of)會議活動)提出(out)如下工作(do)要(want)求。

一(one)、堅持正确導向。舉辦論壇活動必須堅持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(and)政策規定。主辦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加強對活動内容的(of)審核把關和(and)活動全過程管理,确保論壇活動堅持正确政治方向、價值取向和(and)輿論導向,着力提升論壇活動質量,充分發揮論壇活動在(exist)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中的(of)積極作(do)用(use)。

二、規範論壇活動舉辦主體、名稱和(and)内容。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各類社會主體,應經依法登記、具有合法身份。未經合法登記的(of)企業及社會組織或無實際承辦主體不(No)得面向社會公開舉辦論壇活動。論壇活動名稱應準确、規範、名實相符,不(No)得随意冠以(by)“中國”“中華”“全國”“國際”“世界”“峰會”“高端”“高峰”“巅峰”等字樣。論壇活動内容應圍繞中心、服務大(big)局,注重質量和(and)實效,主題設置不(No)得超出(out)主辦單位職責範圍,設立分論壇、子論壇、平行論壇應緊緊圍繞主論壇活動主題。

三、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(for)。重點打擊未經合法登記的(of)主體面向社會公開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、“山寨”論壇活動、以(by)論壇活動名義進行詐騙斂财等違法違規行爲(for)。公安部門依法打擊涉非法集資、非法經營、傳銷、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爲(for)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查處論壇活動違規收費、虛假宣傳等行爲(for)。民政部門嚴厲打擊整治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各類非法社會組織,依法查處在(exist)舉辦論壇活動中存在(exist)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行爲(for)的(of)社會組織。表彰獎勵主管部門對借舉辦論壇活動違規設獎頒獎的(of),采取叫停活動、依法查處、責令整改、追究相關人(people)員責任等措施。

四、規範社會組織舉辦論壇活動。社會組織舉辦論壇活動應按章程規定履行内部工作(do)程序,并按其主管單位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。論壇主題内容應符合章程規定的(of)宗旨和(and)業務範圍;與其他(he)單位合作(do)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,要(want)加強對合作(do)單位資質、能力的(of)審核把關,加強對活動全過程的(of)監督管理;不(No)得隻挂名、不(No)參與管理,不(No)得與非法主體合作(do)開展活動。

五、規範管理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舉辦論壇活動。除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展的(of)論壇活動外,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舉辦論壇活動,要(want)嚴格履行報批程序。省部級黨政機關、人(people)民團體、經國務院批準免于(At)登記的(of)社會團體舉辦新的(of)論壇活動應報黨中央、國務院審批;各省(區、市)黨委、政府負責審批本地(land)區省級以(by)下地(land)區、部門和(and)單位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;中央和(and)國家機關、人(people)民團體、經國務院批準免于(At)登記的(of)社會團體負責審批所屬機關、直屬單位舉辦的(of)論壇活動。分級分類建立論壇活動保留清單,對清單範圍内的(of)論壇活動實行備案管理。各級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原則上不(No)再舉辦保留清單以(by)外的(of)論壇活動。确有必要(want)新增的(of),應從嚴審核論證,按程序報批後納入清單管理。黨政機關及其直屬單位論壇活動的(of)審批實行總量控制、嚴控規模、厲行節約、注重實效等原則,防止形式主義和(and)鋪張浪費。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,規範黨員領導幹部出(out)席論壇活動。涉外論壇活動按照有關外事管理規定辦理,規範邀請黨和(and)國家領導人(people)、其他(he)領導幹部及重要(want)外賓出(out)席論壇活動。

六、鼓勵支持合法合規論壇活動開展。對于(At)組織規範、導向正确、效果優良、影響力大(big)的(of)論壇活動,各地(land)區各部門應通過加強宣傳推介、提供業務指導、給予表揚獎勵等方式予以(by)支持,打造一(one)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(of)品牌論壇活動,助推論壇活動在(exist)服務高質量發展中發揮積極作(do)用(use)。

七、落實主管主辦責任和(and)行業監管職責。論壇活動主辦單位要(want)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加強對論壇活動的(of)全過程管理,制定應急預案,确保活動健康有序開展。中央和(and)國家機關要(want)加強對所屬單位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規範管理,各省(區、市)論壇活動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論壇活動的(of)屬地(land)管理職責,健全工作(do)機制,完善管理制度,加強對本地(land)區各類主體舉辦論壇活動的(of)規範管理。各行業管理部門要(want)加強對本行業、本領域論壇活動的(of)業務指導和(and)行業監管。

八、加強對場地(land)提供主體的(of)規範管理。論壇活動場地(land)的(of)主體不(No)得爲(for)違法違規論壇活動提供便利,在(exist)簽訂合同、提供服務前,要(want)對論壇活動舉辦主體的(of)身份真實性、合法性予以(by)核實,不(No)得爲(for)未經合法登記的(of)主體提供論壇活動場地(land)。發現存在(exist)違法違規線索的(of),應及時(hour)通報相關部門。

九、規範媒體平台對論壇活動的(of)宣傳推廣。新聞媒體、網站平台、公衆賬号不(No)得對違法違規論壇活動進行宣傳報道或爲(for)其刊登廣告、提供傳播渠道;要(want)對論壇活動相關信息内容進行審核把關,不(No)得不(No)實宣傳、誇大(big)宣傳。

十、加強信用(use)管理和(and)社會監督。對于(At)違法違規舉辦論壇活動、造成不(No)良社會影響的(of)主體,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外,相關主管部門要(want)将其納入信用(use)管理範疇。各相關部門要(want)促進信息共享,對于(At)有不(No)良信用(use)記錄的(of)論壇活動及舉辦主體予以(by)重點監管。暢通舉報投訴途徑,鼓勵廣大(big)群衆積極參與打擊違法違規論壇活動,鼓勵合規論壇舉辦主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。

各地(land)區各部門要(want)進一(one)步提高政治站位,認真落實本通知精神,強化責任擔當,按照統籌協同、分級負責、分類管理、上下聯動的(of)要(want)求,構建高效銜接、運轉有序的(of)工作(do)機制,加強組織領導,層層壓實責任,堅持問題導向、标本兼治、精準施策,推動論壇活動健康有序發展。

特此通知。

文化和(and)旅遊部

中央宣傳部

中央網信辦

中央外辦

外交部

教育部

公安部

民政部

國務院國資委

市場監管總局

2023年8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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