蕭山再放大(big)招!補貼金額高達5000萬元!
- 時(hour)間:
- 2023-08-04
- 文章作(do)者:
- 文章來(Come)源:
- 創意天堂
近日,蕭山區出(out)台《杭州市蕭山區加快文化産業發展實施細則》,制定10項具體條款,主要(want)聚焦優質文化企業落戶、數字内容及現代傳媒等特色文化企業發展、文化産業載體發展等三大(big)方面,預計補貼金額将達5000萬元。
一(one)、适用(use)範圍
政策适用(use)于(At)在(exist)蕭山區依法登記注冊、納稅,符合《文化及相關産業分類(2018)》(國統字〔2018〕43号)文件的(of)文化企業,重點扶持範圍包括:
1.數字内容和(and)現代傳媒業
包括動漫遊戲、互動娛樂、電影電視、數字出(out)版、版權交易、内容軟件等;
2.創意(時(hour)尚)設計業
包括工業設計、建築和(and)景觀設計、服裝設計、藝術品設計、平面設計、軟件設計、廣告設計等;
3.休閑文化及音樂産業
包括文化演藝、民俗及音樂相關産業等。
二、政策舉措
1.經營管理補助
對在(exist)區内新設立(區外新引進)年營業收入達到(arrive)500萬元以(by)上的(of)文化企業,及在(exist)區級及以(by)上文化産業園内新設立(區外新引進)年營業收入200萬元至500萬元的(of)文化企業,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内,最高按年度營業收入的(of)2.5%給予補助。對年營業收入2000萬以(by)上且環比增長10%以(by)上的(of)企業,可自符合條件年度起再給予2年最高按營業收入的(of)1.5%給予補助。
2.項目投入補助
加強文化産業建設,鼓勵發展優勢文化産業項目,對研發投入100萬以(by)上且進度過半的(of)文化産業項目,按照其實際研發投入,給予最高不(No)超過15%的(of)補助,單個(indivual)項目每年補助不(No)超過100萬元,補助期限不(No)超過三年。
3.辦公用(use)房補助
對實收資本1000萬元以(by)上且租用(use)蕭山區内辦公用(use)房的(of)企業,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給予三年50%房租補助,補助金額最高爲(for)每月40元/平方米,補助面積不(No)超過500平方米。
4.獲獎作(do)品補助
對獲得國内政府獎項的(of)企業,根據不(No)同等級和(and)等次給予補助。國家級文化産業主管部門獎項每個(indivual)給予50萬元的(of)補助,省(部)級獎項每個(indivual)給予20萬元的(of)補助,市(廳)級獎項每個(indivual)給予10萬元的(of)補助,每家企業每年最多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對獲得“紅點”、“IF獎”、“紅星”等設計類獎項的(of)企業,給予每個(indivual)獎項20萬元的(of)獎勵,每家企業每年最多不(No)超過40萬元。
5.貸款貼息補助
對實收資本500萬元以(by)上企業爲(for)發展文化産業所發生(born)的(of)銀行借貸,按年末LPR的(of)50%給予貼息,每年補助不(No)超過50萬元,單個(indivual)企業補助期限不(No)超過三年。
6.文化參展補助
對區内文化企業參加動漫節、文博會、文交會的(of),按照實際參展支出(out)給予50%的(of)補助,單個(indivual)企業最高不(No)超過20萬元。
7.鼓勵企業做大(big)做強
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、5億元、10億元、50億元、100億元的(of)文化企業,分别給予30萬元、50萬元、100萬元、200萬元、400萬元的(of)進檔補差獎勵。
8.鼓勵領軍文化企業發展
對首次獲評全國文化企業30強、國家文化出(out)口重點企業,獎勵50萬元;首次認定爲(for)浙江省重點文化企業(含數字文化示範企業)、浙江省成長型文化企業,獎勵20萬元;首次認定爲(for)杭州市重點文化企業(含數字文化示範企業)、杭州市成長型文化企業的(of),獎勵10萬元。
9.鼓勵發展數字内容、現代傳媒産業
(1)對區内企業作(do)爲(for)第一(one)出(out)品方的(of)原創音樂、動漫、影視、視聽等作(do)品,發布在(exist)國家主管部門頒發資質的(of)新媒體平台上,實際分成收入在(exist)100萬元以(by)上的(of),按其實際收入的(of)5%給予補助,每部作(do)品補助額不(No)超過50萬元。
(2)區内遊戲企業自主研發的(of)遊戲産品獲得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并正式上線運營的(of),且年度銷售總額在(exist)2000萬元以(by)上的(of),2000萬元~5000萬元(含)部分按其年銷售額的(of)2.5%給予補助,5000萬元以(by)上的(of)部分按1.5%給予補助,補助總額不(No)超過200萬元。
(3)對獲得國家新聞出(out)版廣電總局播出(out)(映)許可證,并在(exist)中央電視台、省級衛視播出(out)的(of)原創動漫作(do)品、電視劇、紀錄片等,按其在(exist)以(by)上電視台獲得的(of)實際銷售額的(of)100%給予補助,每部作(do)品補助額不(No)超過50萬元。
(4)對區内企業作(do)爲(for)第一(one)出(out)品方的(of)原創電影作(do)品,在(exist)全國院線放映,且票房在(exist)5000萬元以(by)上的(of),給予50萬元的(of)補助;1億元以(by)上的(of),給予100萬元的(of)補助;5億元以(by)上的(of),給予200萬元的(of)補助;10億元以(by)上的(of),給予300萬元的(of)補助。
(5)單條短視頻作(do)品年度平台分成收入高于(At)50萬元的(of),按該條短視頻年度實際收入最高15%給予原創作(do)品開發單位補助,每部作(do)品補助額最高不(No)超過20萬元。單家企業每年補助額度最高不(No)超過100萬元。
(6)對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(of)原創漫畫,且出(out)版量在(exist)2萬套以(by)上的(of),給予5萬元的(of)補助;5萬套以(by)上的(of),給予10萬元的(of)補助。
10.鼓勵文化産業孵化載體發展
對新認定爲(for)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文化産業園區(街區)的(of),分别一(one)次性給予運營主體100萬元、50萬元、20萬元的(of)獎勵;每年經考核對運營情況優秀的(of)區級文化産業園區(街區),給予運營主體30萬元的(of)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