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(At)擴大(big)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 培育壯大(big)新增長點增長極的(of)指導意見
- 時(hour)間:
- 2020-09-24
- 文章作(do)者:
- 文章來(Come)源:
-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微
關于(At)擴大(big)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 培育壯大(big)新增長點增長極的(of)指導意見
發改高技〔2020〕1409号
國務院有關部門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(born)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科技廳(委、局)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委(廳)、财政廳(局):
爲(for)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(At)在(exist)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紮實做好“六穩”工作(do),全面落實“六保”任務,擴大(big)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、培育壯大(big)新的(of)增長點增長極的(of)決策部署,更好發揮戰略性新興産業重要(want)引擎作(do)用(use),加快構建現代化産業體系,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,現提出(out)如下意見:
一(one)、總體要(want)求
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(of)十九大(big)和(and)十九屆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會精神,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(and)經濟社會發展工作(do),堅定不(No)移貫徹新發展理念,圍繞重點産業鏈、龍頭企業、重大(big)投資項目,加強要(want)素保障,促進上下遊、産供銷、大(big)中小企業協同,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高質量發展,培育壯大(big)經濟發展新動能。
——聚焦重點産業領域。着力揚優勢、補短闆、強弱項,加快适應、引領、創造新需求,推動重點産業領域形成規模效應。
——打造集聚發展高地(land)。充分發揮産業集群要(want)素資源集聚、産業協同高效、産業生(born)态完備等優勢,利用(use)好自由貿易試驗區、自由貿易港等開放平台,促進形成新的(of)區域增長極。
——增強要(want)素保障能力。按照“資金跟着項目走、要(want)素跟着項目走”原則,引導人(people)才、用(use)地(land)、用(use)能等要(want)素合理配置、有效集聚。
——優化投資服務環境。通過優化營商環境、加大(big)财政金融支持、創新投資模式,暢通供需對接渠道,釋放市場活力和(and)投資潛力。
二、聚焦重點産業投資領域
(一(one))加快新一(one)代信息技術産業提質增效。加大(big)5G建設投資,加快5G商用(use)發展步伐,将各級政府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公共機構優先向基站建設開放,研究推動将5G基站納入商業樓宇、居民住宅建設規範。加快基礎材料、關鍵芯片、高端元器件、新型顯示器件、關鍵軟件等核心技術攻關,大(big)力推動重點工程和(and)重大(big)項目建設,積極擴大(big)合理有效投資。穩步推進工業互聯網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物聯網、車聯網、大(big)數據、雲計算、區塊鏈等技術集成創新和(and)融合應用(use)。加快推進基于(At)信息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的(of)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。圍繞智慧廣電、媒體融合、5G廣播、智慧水利、智慧港口、智慧物流、智慧市政、智慧社區、智慧家政、智慧旅遊、在(exist)線消費、在(exist)線教育、醫療健康等成長潛力大(big)的(of)新興方向,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,推動中小微企業“上雲用(use)數賦智”,培育形成一(one)批支柱性産業。實施數字鄉村發展戰略,加快補全農村互聯網基礎設施短闆,加強數字鄉村産業體系建設,鼓勵開發滿足農民生(born)産生(born)活需求的(of)信息化産品和(and)應用(use),發展農村互聯網新業态新模式。實施“互聯網+”農産品出(out)村進城工程,推進農業農村大(big)數據中心和(and)重要(want)農産品全産業鏈大(big)數據建設,加快農業全産業鏈的(of)數字化轉型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衛生(born)健康委、廣電總局、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二)加快生(born)物産業創新發展步伐。加快推動創新疫苗、體外診斷與檢測試劑、抗體藥物等産業重大(big)工程和(and)項目落實落地(land),鼓勵疫苗品種及工藝升級換代。系統規劃國家生(born)物安全風險防控和(and)治理體系建設,加大(big)生(born)物安全與應急領域投資,加強國家生(born)物制品檢驗檢定創新平台建設,支持遺傳細胞與遺傳育種技術研發中心、合成生(born)物技術創新中心、生(born)物藥技術創新中心建設,促進生(born)物技術健康發展。改革完善中藥審評審批機制,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(and)産業發展。實施生(born)物技術惠民工程,爲(for)自主創新藥品、醫療裝備等産品創造市場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衛生(born)健康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中醫藥局、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三)加快高端裝備制造産業補短闆。重點支持工業機器人(people)、建築、醫療等特種機器人(people)、高端儀器儀表、軌道交通裝備、高檔五軸數控機床、節能異步牽引電動機、高端醫療裝備和(and)制藥裝備、航空航天裝備、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等高端裝備生(born)産,實施智能制造、智能建造試點示範。研發推廣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運維、農業生(born)産專用(use)傳感器、智能裝備、自動化系統和(and)管理平台,建設一(one)批創新中心和(and)示範基地(land)、試點縣。鼓勵龍頭企業建設“互聯網+”協同制造示範工廠,建立高标準工業互聯網平台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四)加快新材料産業強弱項。圍繞保障大(big)飛機、微電子制造、深海采礦等重點領域産業鏈供應鏈穩定,加快在(exist)光刻膠、高純靶材、高溫合金、高性能纖維材料、高強高導耐熱材料、耐腐蝕材料、大(big)尺寸矽片、電子封裝材料等領域實現突破。實施新材料創新發展行動計劃,提升稀土、釩钛、鎢钼、锂、铷铯、石墨等特色資源在(exist)開采、冶煉、深加工等環節的(of)技術水平,加快拓展石墨烯、納米材料等在(exist)光電子、航空裝備、新能源、生(born)物醫藥等領域的(of)應用(use)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五)加快新能源産業跨越式發展。聚焦新能源裝備制造“卡脖子”問題,加快主軸承、IGBT、控制系統、高壓直流海底電纜等核心技術部件研發。加快突破風光水儲互補、先進燃料電池、高效儲能與海洋能發電等新能源電力技術瓶頸,建設智能電網、微電網、分布式能源、新型儲能、制氫加氫設施、燃料電池系統等基礎設施網絡。提升先進燃煤發電、核能、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等基礎設施網絡的(of)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。大(big)力開展綜合能源服務,推動源網荷儲協同互動,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區開展稭稈能源化利用(use)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自然資源部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六)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車産業基礎支撐能力建設。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示範,提高城市公交、出(out)租、環衛、城市物流配送等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。加快新能源汽車充/換電站建設,提升高速公路服務區和(and)公共停車位的(of)快速充/換電站覆蓋率。實施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和(and)示範應用(use),加大(big)車聯網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建設力度,加快智能汽車特定場景應用(use)和(and)産業化發展。支持建設一(one)批自動駕駛運營大(big)數據中心。以(by)支撐智能汽車應用(use)和(and)改善出(out)行爲(for)切入點,建設城市道路、建築、公共設施融合感知體系,打造基于(At)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融合城市動态和(and)靜态數據于(At)一(one)體的(of)“車城網”平台,推動智能汽車與智慧城市協同發展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七)加快節能環保産業試點示範。實施城市綠色發展綜合示範工程,支持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區結合城市更新和(and)城鎮老舊小區改造,開展城市生(born)态環境改善和(and)小區内建築節能節水改造及相關設施改造提升,推廣節水效益分享等合同節水管理典型模式,鼓勵創新發展合同節水管理商業模式,推動節水服務産業發展。開展共用(use)物流集裝化體系示範,實現倉儲物流标準化周轉箱高效循環利用(use)。組織開展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建設。發展智慧農業,推進農業生(born)産環境自動監測、生(born)産過程智能管理。試點在(exist)超大(big)城市建立基于(At)人(people)工智能與區塊鏈技術的(of)生(born)态環境新型治理體系。探索開展環境綜合治理托管、生(born)态環境導向的(of)開發(EOD)模式等環境治理模式創新,提升環境治理服務水平,推動環保産業持續發展。加大(big)節能、節水環保裝備産業和(and)海水淡化産業培育力度,加快先進技術裝備示範和(and)推廣應用(use)。實施綠色消費示範,鼓勵綠色出(out)行、綠色商場、綠色飯店、綠色電商等綠色流通主體加快發展。積極推行綠色建造,加快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,大(big)力發展鋼結構建築,提高資源利用(use)效率,大(big)幅降低能耗、物耗和(and)水耗水平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自然資源部、生(born)态環境部、住房和(and)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農業農村部、商務部、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八)加快數字創意産業融合發展。鼓勵數字創意産業與生(born)産制造、文化教育、旅遊體育、健康醫療與養老、智慧農業等領域融合發展,激發市場消費活力。建設一(one)批數字創意産業集群,加強數字内容供給和(and)技術裝備研發平台,打造高水平直播和(and)短視頻基地(land)、一(one)流電競中心、高沉浸式産品體驗展示中心,提供VR旅遊、AR營銷、數字文博館、創意設計、智慧廣電、智能體育等多元化消費體驗。發展高清電視、超高清電視和(and)5G高新視頻,發揮網絡視聽平台和(and)産業園區融合集聚作(do)用(use),貫通内容生(born)産傳播價值鏈和(and)電子信息設備産業鏈,聯動線上線下文化娛樂和(and)綜合信息消費,構建新時(hour)代大(big)視聽全産業鏈市場發展格局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農業農村部、文化和(and)旅遊部、廣電總局、體育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三、打造産業集聚發展新高地(land)
(九)深入推進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發展工程。構建産業集群梯次發展體系,培育和(and)打造10個(indivual)具有全球影響力的(of)戰略性新興産業基地(land)、100個(indivual)具備國際競争力的(of)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,引導和(and)儲備1000個(indivual)各具特色的(of)戰略性新興産業生(born)态,形成分工明确、相互銜接的(of)發展格局。适時(hour)啓動新一(one)批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建設。培育若幹世界級先進制造業集群。綜合運用(use)财政、土地(land)、金融、科技、人(people)才、知識産權等政策,協同支持産業集群建設、領軍企業培育、關鍵技術研發和(and)人(people)才培養等項目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人(people)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自然資源部、商務部、人(people)民銀行、知識産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)增強産業集群創新引領力。啓動實施産業集群創新能力提升工程。發揮科技創新中心、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新資源豐富的(of)優勢,推動特色産業集群發展壯大(big)。依托集群内優勢産學研單位聯合建設一(one)批産業創新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産業計量測試中心、質檢中心、企業技術中心、标準創新基地(land)、技術創新中心、制造業創新中心、産業知識産權運營中心等創新平台和(and)重點地(land)區承接産業轉移平台。推動産業鏈關鍵環節企業建設産業集群協同創新中心和(and)産業研究院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中科院、知識産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一(one))推進産城深度融合。啓動實施産業集群産城融合示範工程。以(by)産業集群建設推動生(born)産、生(born)活、生(born)态融合發展,促進加快形成創新引領、要(want)素富集、空間集約、宜居宜業的(of)産業生(born)态綜合體。加快産業集群交通、物流、生(born)态環保、水利等基礎設施數字化改造。推進産業集群資源環境設施共建共享、能源資源智能利用(use)、污染物集中處理等設施建設。探索“核心承載區管理機構+投資建設公司+專業運營公司”建設新模式,推進核心承載區加快向企業綜合服務、産業鏈資源整合、價值再造平台轉型。推動符合條件的(of)戰略性新興産業集群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(No)動産投資信托基金(REITs)試點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證監會、國鐵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二)聚焦産業集群應用(use)場景營造。啓動實施産業集群應用(use)場景建設工程。圍繞5G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車聯網、大(big)數據、區塊鏈、工業互聯網等領域,率先在(exist)具備條件的(of)集群内試點建設一(one)批應用(use)場景示範工程,定期面向特定市場主體發布應用(use)場景項目清單,擇優評選若幹新興産業應用(use)場景進行示範推廣,并給予應用(use)方一(one)定支持。鼓勵集群内企業發展面向定制化應用(use)場景的(of)“産品+服務”模式,創新自主知識産權産品推廣應用(use)方式和(and)可再生(born)能源綜合應用(use),壯大(big)國内産業循環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能源局、知識産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三)提高産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。實施産業集群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。依托行業協會、專業機構、科研單位等建設一(one)批專業化産業集群促進機構。推進國家标準參考數據體系建設。建設産業集群創新和(and)公共服務綜合體,強化研發設計、計量測試、标準認證、中試驗證、檢驗檢測、智能制造、産業互聯網、創新轉化等産業公共服務平台支撐,打造集技術轉移、産業加速、孵化轉化等爲(for)一(one)體的(of)高品質産業空間。在(exist)智能制造、綠色制造、工業互聯網等領域培育一(one)批解決方案供應商。支持有條件的(of)集群聚焦新興應用(use)開展5G、數據中心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工業互聯網、車聯網、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商務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中科院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四、增強資金保障能力
(十四)加強政府資金引導。統籌用(use)好各級各類政府資金、創業投資和(and)政府出(out)資産業投資基金,創新政府資金支持方式,強化對戰略性新興産業重大(big)工程項目的(of)投資牽引作(do)用(use)。鼓勵地(land)方政府設立戰略性新興産業專項資金計劃,按市場化方式引導帶動社會資本設立産業投資基金。圍繞保障重點領域産業鏈供應鏈穩定,鼓勵建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機制,加大(big)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(of)支持力度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财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五)提升金融服務水平。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開發适應戰略性新興産業特點的(of)金融産品和(and)服務,加大(big)對産業鏈核心企業的(of)支持力度,優化産業鏈上下遊企業金融服務,完善内部考核和(and)風險控制機制。鼓勵銀行探索建立新興産業金融服務中心或事業部。推動政銀企合作(do)。構建保險等中長期資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的(of)有效機制。制訂戰略性新興産業上市公司分類指引,優化發行上市制度,加大(big)科創闆等對戰略性新興産業的(of)支持力度。加大(big)戰略性新興産業企業(公司)債券發行力度。支持創業投資、私募基金等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。(責任部門:人(people)民銀行、銀保監會、證監會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六)推進市場主體投資。依托國有企業主業優勢,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(and)結構,加大(big)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布局力度。鼓勵具備條件的(of)各類所有制企業獨立或聯合承擔國家各類戰略性新興産業研發、創新能力和(and)産業化等建設項目。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發揮各自優勢,加強在(exist)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合作(do),促進大(big)中小企業融通發展。修訂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和(and)鼓勵外商投資産業目錄,進一(one)步放寬或取消外商投資限制,增加戰略性新興産業條目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、商務部、國資委等職責分工負責)
五、優化投資服務環境
(十七)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。全力推動重大(big)項目“物流通、資金通、人(people)員通、政策通”。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,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審批,簡化、整合項目報建手續,深化投資項目在(exist)線審批監管平台應用(use),加快推進全程網辦。全面梳理新産業、新業态、新模式準入和(and)行政許可流程,精簡審批環節,縮短辦理時(hour)限,推行“一(one)網通辦”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牽頭,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八)加快要(want)素市場化配置。充分發揮市場在(exist)資源配置中的(of)決定性作(do)用(use),更好發揮政府作(do)用(use)。統籌做好用(use)地(land)、用(use)水、用(use)能、環保等要(want)素配置,将土地(land)林地(land)、建築用(use)砂、能耗等指标優先保障符合高質量發展要(want)求的(of)重大(big)工程和(and)項目需求。加強工業用(use)地(land)市場化配置,鼓勵地(land)方盤活利用(use)存量土地(land)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、自然資源部、生(born)态環境部、住房城鄉建設部、水利部、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(十九)完善包容審慎監管。推動建立适應新業态新模式發展特點、以(by)信用(use)爲(for)基礎的(of)新型監管機制。規範行政執法行爲(for),推進跨部門聯合“雙随機、一(one)公開”監管和(and)“互聯網+監管”,細化量化行政處罰标準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牽頭,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各地(land)區、各部門要(want)積極做好政策咨詢和(and)宣傳引導工作(do),以(by)“線上線下”産業招商會、優質項目遴選賽、政銀企對接會、高端論壇等形式加強交流合作(do),增強企業投資意願,激發社會投資創新動力和(and)發展活力,努力營造全社會敢投資、願投資、善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(of)良好氛圍。(責任部門:發展改革委牽頭,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)
國家發展改革委
科技部
工業和(and)信息化部
财政部
2020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