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實施意見
- 時(hour)間:
- 2020-09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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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浙江發布官微
近日,省科技廳、省委宣傳部、省委網信辦、省經信廳、省财政廳、省文化和(and)旅遊廳、省廣電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(Got it)《浙江省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實施意見》,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創新能力,助力全省文化産業更高質量發展。
浙江省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實施意見
爲(for)貫徹落實科技部、中宣部等六部門《關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的(of)指導意見》,搶抓浙江數字經濟“一(one)号工程”發展機遇,進一(one)步發揮科技對文化建設的(of)支撐作(do)用(use),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雙向深度融合,推動文化事業和(and)文化産業更高質量發展,提出(out)以(by)下實施意見。
一(one)、總體要(want)求
(一(one))指導思想。以(by)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(for)指導,對标對表“重要(want)窗口”新目标新定位,統籌推進文化浙江和(and)創新強省建設,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雙向深度融合,全面提升文化科技創新能力,推動文化事業和(and)文化産業高質量發展,更好滿足人(people)民群衆美好文化生(born)活新期待,爲(for)“兩個(indivual)高水平”和(and)“重要(want)窗口”建設貢獻力量。
(二)基本原則。樹立“在(exist)線”理念。着眼危中尋機、化危爲(for)機,突出(out)雲思維雲平台雲産業,将文化雲平台建設作(do)爲(for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的(of)主攻方向和(and)突破口,加快培育文化新業态新模式新場景,開啓浙江文化産業“雲時(hour)代”。
注重雙向融合。既要(want)充分發揮科技對文化建設支撐作(do)用(use),又要(want)發揮優秀傳統文化、革命文化和(and)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對科技創新的(of)引領作(do)用(use),力争在(exist)文化科技雙向深度融合中形成豐富的(of)創新性成果。
突出(out)集成創新。瞄準世界文化科技發展前沿,通過集成創新,切實加強文化領域共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,加快科技成果在(exist)文化領域的(of)廣泛應用(use),搶占文化事業和(and)文化産業發展的(of)制高點。
(三)主要(want)目标。到(arrive)2025年,争取創建一(one)批文化科技領域國家科技創新基地(land),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達到(arrive)15家以(by)上,形成30家擁有知名品牌、引領行業發展、競争力強的(of)全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領軍企業;培育省級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示範園區50個(indivual)、“文化上雲”示範企業100家;重點領域全國領先、各類主體協同創新、發展載體統籌立體、成果轉化渠道通暢的(of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體系基本形成,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爲(for)文化創新的(of)重要(want)動力、文化高質量發展的(of)重要(want)引擎。
二、重點任務
(一(one))加快文化産業雲平台建設。利用(use)物聯網、雲計算、人(people)工智能等新技術對文化産業進行全方位、全鏈條改造,彙聚文化大(big)數據,加快發展文化科技新模式新業态新産品,推動文化數字化成果走向網絡化、智能化。推出(out)一(one)批在(exist)線文化産業應用(use)場景,發展在(exist)線設計、在(exist)線文娛、在(exist)線文化會展、在(exist)線教育等新模式。依托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、人(people)工智能小鎮等産業平台,建立“智能+文化”開源技術開發社區,強化文化領域新一(one)代人(people)工智能技術的(of)有效供給。結合我(I)省數字社會建設和(and)未來(Come)社區建設試點工作(do),開展數字文化社區建設。
(二)加快公共文化和(and)旅遊服務雲平台建設。落實國家文化大(big)數據體系建設有關要(want)求,參與國家文化專網華東分平台建設,參與中國文化遺産标本庫、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、中華文化素材庫建設。實施一(one)批數字文化場館建設工程,打造“雲遊”博物館、紀念館、藝術館等沉浸式全景在(exist)線産品,加快文化傳承數字化。推進詩畫浙江·文化和(and)旅遊信息服務平台建設與應用(use),完善浙江智慧文化雲平台,提供“一(one)站式”公共文化服務。
(三)推動媒體融合縱深發展。堅持一(one)體化發展方向,實施移動優先戰略,打造浙江融媒體矩陣。積極培育新媒體頭部企業,以(by)流量爲(for)重要(want)标準評判媒體融合質量。支持浙報集團打造天目新聞客戶端,打造“正能量、管得住、用(use)得好”的(of)省級融媒體MCN,支持浙報融媒體科技基于(At)天目雲、天樞平台構建泛媒體融合和(and)正能量智能傳播服務平台;支持浙江廣電集團打造中國藍新聞客戶端,發揮新聞、綜藝、短視頻、影視資源、制播技術等優勢,開展線下線上雙向互動;推動市縣打造具有地(land)方特色和(and)較強傳播力的(of)移動融媒體産品。加快将人(people)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(use)于(At)信息采集、生(born)産、傳播各環節,強化正面宣傳的(of)個(indivual)性化定制、精準化生(born)産與智能化推送。
(四)引導數字化文化消費。支持杭州等地(land)創建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,鼓勵網絡視頻、網絡遊戲、網絡文學、網絡直播等數字文化消費業态。推動文化消費線上線下融合創新,探索文化産品多渠道發布、多網絡分發、多終端呈現,支持“雲課堂”“雲聽”“雲音樂節”“雲旅遊”等新型文化消費。指導企業充分利用(use)在(exist)線平台,加強優勢産品的(of)線上營銷。依托中國(浙江)影視産業國際合作(do)實驗區,加快提升我(I)省數字内容産品與服務海外輸出(out)能力。
(五)推進文化引領科技創新。廣泛開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、革命文化教育和(and)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,充分激發先進文化理念在(exist)主導價值取向、激發創新活力、提高思維水平等方面對科技創新的(of)引領作(do)用(use)。以(by)原創數字内容充實品牌文化内涵,以(by)創新設計整合技術、資本和(and)生(born)産,提升産品與服務附加值。
(六)提升文化裝備技術水平。加快廣播電視網絡升級和(and)智能化建設,支持高清電視和(and)4K/8K超高清電視等技術在(exist)相關設備、軟件和(and)系統的(of)應用(use)和(and)配備。加快激光放映、虛拟現實、光學捕捉、影視攝錄、高清制播、圖像編輯等高端文化裝備自主研發及産業化。加強舞台演藝和(and)觀演互動、播控技術數字化和(and)自動化、影視制作(do)及演播等高端軟件産品和(and)裝備自主研發及産業化。加強智能化的(of)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、數字化采集、文化體驗、公共文化服務和(and)休閑娛樂等專用(use)裝備研制。
(七)加強文化共性關鍵核心技術研發。以(by)數字化、網絡化、智能化爲(for)技術基點,重點突破新聞出(out)版、廣播影視、文化藝術、創意設計、文物保護利用(use)、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發展、文化旅遊等領域系統集成應用(use)技術,開發内容可視化呈現、互動化傳播、沉浸化體驗技術應用(use)系統平台與産品,優化文化數據提取、存儲、利用(use)技術,發展适用(use)于(At)文化遺産保護和(and)傳承的(of)數字化技術和(and)新材料、新工藝。
(八)培育壯大(big)文化科技企業。發揮企業在(exist)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中的(of)主體作(do)用(use),大(big)力培育壯大(big)文化領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(and)高新技術企業。引導互聯網及其他(he)相關領域龍頭企業布局數字文化産業。支持各地(land)引進和(and)培育一(one)批具有示範性、引領性的(of)數字文化龍頭企業和(and)品牌。鼓勵文化科技企業的(of)收購、兼并,支持各類高新技術企業與文化企業開展技術、項目等合作(do)。鼓勵文化科技企業連鎖發展,并協助推動異地(land)分支機構享受同等政策。充分發揮大(big)企業龍頭帶動作(do)用(use),通過生(born)産協作(do)、開放平台、共享資源等方式,支持上下遊中小微企業協同發展。
(九)積極推動政産學研用(use)協同創新。明确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社會組織等各類創新主體功能定位,構建開放高效的(of)創新網絡。鼓勵和(and)支持浙江大(big)學、中國美術學院等普通高校、藝術類院校,之江實驗室等研究機構及相關行業龍頭企業,廣泛開展項目合作(do)創新,協同建設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創新領域的(of)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創新基地(land)。積極推動建設以(by)骨幹企業牽頭、高校院所及上下遊企業共同參與的(of)文化科技創新聯盟。
(十)有效引導縣域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。指導和(and)支持有條件的(of)縣(市、區)在(exist)文化科技企業中建設一(one)批省級企業研發中心等企業研發機構,圍繞特色優勢文化産業創建一(one)批産業創新服務綜合體。獲省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(of)縣(市、區)要(want)發揮示範作(do)用(use),給予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項目适當支持。
(十一(one))打造和(and)創建一(one)批示範性載體。把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建設作(do)爲(for)全省文化科技創新和(and)産業發展的(of)核心載體,全力支持杭州、甯波、橫店等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建設達到(arrive)全國領先水平。鼓勵和(and)支持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區和(and)龍頭企業申報國家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示範基地(land)。突出(out)之江文化産業帶的(of)主平台作(do)用(use),推動“之江發展核”建成“文化+科技”特色的(of)全省數字文化産業發展高地(land)。
(十二)完善文化科技創新平台。支持國内外重要(want)文化科研機構來(Come)我(I)省設立各種創新平台,符合條件的(of)優先納入全省重點創新平台、創新團隊扶持計劃。積極鼓勵骨幹企業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、國家技術創新中心、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研發創新機構。
(十三)暢通文化科技成果轉化通道。以(by)省重點研發計劃爲(for)抓手,疏通應用(use)基礎研究和(and)産業化連接的(of)快車道,打通關卡,實現創新鏈與産業鏈精準對接。推動文化科技項目納入浙江科技大(big)市場,及時(hour)發布符合文化産業發展方向的(of)科技成果包。聯合相關高校、科研機構和(and)企業等專業力量,共同發起成立省數字文化技術研究機構,開展文化科技咨詢、技術評估、技術轉移、成果轉化等方面的(of)文化科技服務,推進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成果産業化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(one))加強組織領導。完善以(by)省科技廳、省委宣傳部牽頭,省委網信辦、省經信廳、省财政廳、省文化和(and)旅遊廳、省廣電局等部門參與的(of)工作(do)機制,協調推進全省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工作(do)。建立省、市、縣聯動的(of)協同工作(do)和(and)服務機制。建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統計監測與評價制度,對全省、各市及重點園區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發展的(of)質量效益進行動态監測。
(二)優化政策引導。通過現有财政資金渠道支持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載體建設。鼓勵文化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、高新技術企業、創新型領軍企業,全面落實研發費用(use)稅前加計扣除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。推動符合條件的(of)文化産業園區申報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(and)省級備案衆創空間。建立科技型企業數據庫和(and)高新技術企業後備庫,鼓勵有條件的(of)地(land)方對文化科技企業入庫、成長爲(for)高新技術企業給予适當獎勵。文化科技重點項目用(use)地(land)優先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和(and)年度供地(land)計劃,優先安排項目用(use)地(land)。強化科技信貸、信用(use)擔保、科技保險、股權投資激勵等金融扶持政策力度,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創新型金融産品。支持版權評估、文化企業信用(use)評級等中介機構的(of)發展。省轉型升級産業基金對符合基金投向的(of)文化科技企業和(and)項目給予重點支持。支持和(and)推動條件成熟的(of)文化科技型企業發債和(and)上市融資。創新文化科技融合重點領域知識産權保護體系,淨化知識産權保護環境。
(三)強化人(people)才支撐。支持省内高等院校、職業學校與全國科技型文化企業聯合建設文化科技人(people)才培養基地(land)、專業人(people)才實訓基地(land)等,重點加強創新型、複合型、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(people)才培養。建立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決策咨詢機制,發揮省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研究院等省級智庫平台作(do)用(use)。在(exist)文化科技領域重點培育一(one)批全國“四個(indivual)一(one)批”人(people)才、全省“五個(indivual)一(one)批”人(people)才、省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、青年藝術人(people)才(“新松計劃”)、青年影視人(people)才(“新光計劃”)等重點文化人(people)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