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産業數字化助推經濟體系效能提升
- 時(hour)間:
- 2021-04-13
- 文章作(do)者:
- 馬一(one)德
- 文章來(Come)源:
- 北京日報
“十四五”時(hour)期是(yes)我(I)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(of)關鍵時(hour)期,也是(yes)文化産業轉型升級的(of)關鍵時(hour)期。黨的(of)十九屆五中全會确立了(Got it)到(arrive)2035年建成社會主義文化強國、國家文化軟實力顯著增強的(of)遠景目标,提出(out)“健全現代文化産業體系”“實施文化産業數字化戰略”等新表述新戰略。文化産業是(yes)文化建設的(of)重要(want)方面,實施文化産業數字化戰略,有利于(At)轉方式、擴消費、增就業、促轉型,必将爲(for)助推國民經濟體系效能提升作(do)出(out)更大(big)貢獻。
文化産業進入數字化轉型升級的(of)新發展階段
文化産業實力不(No)斷發展壯大(big)。“十三五”期間,一(one)系列文化産業政策出(out)台,有效推進了(Got it)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我(I)國文化産業持續健康發展。同時(hour),數字内容産業生(born)态初步形成,輻射到(arrive)電信、出(out)版、通信、廣播電視、工業設計等衆多行業,大(big)幅拓展了(Got it)傳統文化産業的(of)邊界。數字技術的(of)廣泛運用(use),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、創新性發展,讓長期隐匿于(At)故宮、敦煌莫高窟、孤本古籍等珍稀文化中的(of)遺存“活起來(Come)”。
科技創新賦予文化産業發展新動能。随着新一(one)輪科技革命和(and)産業變革的(of)深入演進,以(by)大(big)數據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物聯網、雲計算、區塊鏈等爲(for)代表的(of)新一(one)代信息技術正廣泛滲透到(arrive)文化産業各方面,既催生(born)了(Got it)新的(of)文化業态、延伸了(Got it)文化産業鏈,又集聚了(Got it)大(big)量創新人(people)才,文化産業新産品、新業态、新模式層出(out)不(No)窮。國家統計局的(of)數據顯示,文化新業态特征較爲(for)明顯的(of)16個(indivual)行業小類實現營業收入5236億元,增長15.5%。數字文化産業得到(arrive)了(Got it)飛速發展,已成爲(for)擴大(big)内需、增加就業、推動經濟增長的(of)重要(want)引擎。
文化消費需求更加旺盛。2020年,我(I)國人(people)均國内生(born)産總值突破1萬美元,中等收入群體超過4億人(people),居民消費結構不(No)斷升級,推動文化消費需求快速增長,文化市場規模持續擴大(big)。疫情期間,全國停止了(Got it)各種線下文化活動,各運營商紛紛探索線上運營新模式,以(by)愛奇藝、優酷、抖音爲(for)代表的(of)視頻産業,以(by)騰訊遊戲、盛大(big)遊戲等爲(for)代表的(of)遊戲産業,以(by)微信讀書、喜馬拉雅、網易雲音樂等爲(for)代表的(of)線上知識(音樂)産業,在(exist)短期内吸引了(Got it)數千萬習慣于(At)知識付費的(of)消費者,形成了(Got it)“紮堆消費”數字文化産品的(of)聚集效應。數字文化消費正在(exist)進入一(one)個(indivual)提質增量的(of)擴張期,文化消費市場蘊藏着巨大(big)潛力。
推動文化領域供給側改革,提升數字文化産業核心競争力
“十四五”時(hour)期,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(yes)我(I)國高質量發展的(of)主線。數字文化産業作(do)爲(for)科技含量和(and)附加值高、能耗低的(of)“兩高一(one)低”知識密集型産業,有助于(At)促進文化和(and)科技深度融合,是(yes)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(of)生(born)力軍,數字文化産業呈現出(out)供需兩旺的(of)顯著優勢。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,“文化和(and)科技融合,既催生(born)了(Got it)新的(of)文化業态、延伸了(Got it)文化産業鏈,又集聚了(Got it)大(big)量創新人(people)才,是(yes)朝陽産業,大(big)有前途。”
堅持以(by)人(people)民爲(for)中心的(of)工作(do)導向,加強數字文化内容和(and)原創能力建設。文化産品是(yes)具有意識形态屬性的(of)特殊商品,數字文化内容建設要(want)始終把握好意識形态屬性和(and)産業屬性、社會效益和(and)經濟效益之間的(of)關系,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(exist)首位。數字技術的(of)迅猛發展推動文化産品生(born)産方式由标準化向個(indivual)性化轉變,增加了(Got it)優質供給,成爲(for)文化産品生(born)産提質升級的(of)重要(want)驅動力,由此形成的(of)數字産業化和(and)産業數字化發展趨勢,正在(exist)以(by)全新的(of)方式改變着中國文化的(of)發展形态和(and)産業結構。加強原創能力建設,必須堅持以(by)人(people)民爲(for)中心的(of)工作(do)導向,培育和(and)塑造具有鮮明中國文化特色的(of)原創IP,加強IP開發和(and)轉化能力,通過打造更具影響力的(of)數字文化品牌,創造更多既能滿足人(people)民文化需求,又能增強人(people)民精神力量的(of)數字文化産品。
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,推動文化和(and)科技的(of)跨行業、跨部門深度融合。數字技術所具備的(of)通用(use)性和(and)共享性,可以(by)在(exist)促進文化産業創新發展的(of)同時(hour),變革文化産業組織體系,催生(born)出(out)更多的(of)新興業态、商業模式,從而重構文化産業的(of)創新生(born)态。要(want)注重對文化重點領域重大(big)科技需求的(of)分析研判,建設數據中心、雲平台等數字基礎設施,完善文化産業“雲、網、端”基礎設施,打通“數字化采集—網絡化傳輸—智能化計算”數字鏈條。同時(hour),完善文化領域數字經濟生(born)産要(want)素,加強APP、小程序等移動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,促進産業互聯互通。鼓勵數字文化企業參與企業級數字基礎設施開放合作(do),完善文化産業領域人(people)工智能應用(use)所需基礎數據、計算能力和(and)模型算法,推動傳統文化基礎設施轉型升級。
推動技術創新和(and)應用(use),以(by)促進精準供給提高産品和(and)服務質量。提升數字文化内容創造能力和(and)服務能力的(of)關鍵在(exist)于(At)精準供給。這(this)就需要(want)充分利用(use)數字技術的(of)延展性,延長數字文化資源供給的(of)“服務鏈”,不(No)斷提升供給和(and)需求之間的(of)匹配精準度。支持建立産學研用(use)協同合作(do)的(of)産業技術創新聯盟,推動跨行業、跨部門、跨地(land)域成果轉化。支持5G、大(big)數據、雲計算、人(people)工智能、物聯網、區塊鏈等在(exist)文化産業領域的(of)集成應用(use)和(and)創新,建設文化産業數字化應用(use)場景。
注重文化領域需求側管理,激發數字文化消費潛力
需求側管理有利于(At)釋放消費潛力,數字文化消費具備傳播迅捷、互動性強、綠色環保等特點,正在(exist)成爲(for)社會主流風尚,有望成爲(for)未來(Come)引領新消費的(of)主引擎。但擴大(big)新型消費中仍有不(No)少的(of)堵點和(and)難點,迫切需要(want)着眼于(At)持續提升居民的(of)消費能力,通過文化領域需求側管理,推動國内總需求的(of)中長期擴張,主要(want)包括以(by)下三個(indivual)途徑。
加強文化市場體系建設,推動新型消費提質擴容。人(people)工智能、大(big)數據、VR、AR等數字技術的(of)應用(use),文化數字内容服務、多媒體遊戲動漫、可穿戴智能文化設備等新業态、新體驗不(No)斷豐富居民文化消費選擇,也爲(for)文化市場發展注入新活力。沉浸式、互動式、個(indivual)性定制化的(of)文化産品走進大(big)衆視野,5G的(of)普遍商用(use)将進一(one)步釋放數字文化産品的(of)消費潛力和(and)市場價值,也迫切需要(want)變革文化市場管理的(of)傳統思維。應鼓勵引導在(exist)線教育、直播帶貨、互聯網診療、智慧超市等新興消費業态發展,借助數字技術延伸旅遊文化産業鏈,利用(use)數字技術改造提升旅遊景區,打造智慧景區、智慧酒店、智慧旅遊小鎮,數字公園、虛拟現實主題公園,打造區域數字旅遊公共服務平台,通過線上線下結合、跨界業務融合,整合旅遊體驗、旅遊管理、旅遊服務和(and)旅遊營銷等功能,爲(for)消費者提供快速、精準、多樣化、本地(land)化的(of)旅遊服務,提升旅遊體驗智能化服務水平。
建構文化消費的(of)新場景,引導國貨品牌轉型升級。數字科技的(of)不(No)斷發展加速文化産品的(of)叠代更新,催生(born)更多的(of)文化消費場景,也牽引文化供給的(of)新業态、新模式升級。數字網絡平台成爲(for)線上文化内容與線下多種業态融合的(of)有效手段。要(want)不(No)斷創造滿足年輕用(use)戶多樣化、個(indivual)性化需求的(of)新場景,加速傳統文化與數字文化融合發展,推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(of)内容生(born)産、業态創新和(and)傳播推廣模式創新,盤活文物、場館、演藝等文化資源,扶持“老字号”和(and)國貨品牌跨界發展,提升國貨品牌認可度、美譽度和(and)市場價值,實現傳統IP變現開發和(and)“非遺”産業化,引領青年文化消費潮流,讓國貨品牌“潮起來(Come)”。
健全數字治理規則,優化文化消費環境。目前,我(I)國數字文化産業的(of)商業環境還不(No)夠完善,由于(At)缺乏明确規則和(and)要(want)求,互聯網企業之間的(of)限制競争、平台壟斷問題相當嚴重,導緻中小微企業的(of)創新活力受到(arrive)抑制。要(want)塑造和(and)維護鼓勵創新的(of)數字文化市場體系,健全數字治理規則,加強數字文化新産品、新業态、新模式的(of)知識産權保護,爲(for)數字經濟、新業态以(by)及企業知識産權布局提供法治基礎,促進中小企業知識産權運用(use)和(and)價值實現,讓每個(indivual)市場主體都能依法分享數據價值的(of)紅利。(作(do)者:馬一(one)德,北京市習近平新時(hour)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、中國科學院大(big)學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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